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隶属于扬州市民政局,是一所集生活、医疗、护理、康复治疗、娱乐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社会福利机构。主要承担扬州市辖区内弃婴和广陵区城镇“三无”孤老的收养。此外,中心还提供老人自愿有偿寄养,精神病人寄养,收养对象康复治疗,重症病人“临终关怀”等。中心现座落于扬州城东郊,宁静而美丽的茱萸湾风景区内,占地面积约 3.5 公顷,建筑面积约 17000 平方米,绿化面积达 60%。
中心距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始建于解放初期,由旧中国扬州的婴儿院、栖留收容所、贞洁堂、老人堂等民间慈善机构合并而成,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旧慈善 机构进行了整顿、改造,几经调整、撤并、搬迁,于1961成立了“扬州市老残教养院”,1978年更名为“扬州社会福利院”,2002年更名为“扬州社会 福利中心”,1962迁于现址。
中心现实行“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扬州市儿童福利院”、“扬州市精神病人福利院”、“扬州市颐和康复医院”四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共设办公室、管理发展部、计划财务部、后勤保障部、收养服务部、社会寄养部、儿童工作部、医疗康复部等八个职能部门。
中心目前在编在岗职工58人,共分老年收、寄养,孤残儿童,医疗康复,临终关怀,精神病区等服务区域,实行分区管理,分类服务,分级护理。中心现有服务对 象床位数共600张,老年寄养区床位150张,收养老人和儿童区床位350张,医疗康复和临终关怀区床位80张,精神病人区床位120张,现共计入住人员 460名。经过多年的筹资兴建和全体员工矢志不渝的奋斗,院容院貌日新月异,院内小桥流水,绿草如茵,亭台楼榭,鸟语花香,四季如春的环境叫人心醉。
福利中心的管理服务宗旨是“严谨、求实、开拓、创新”,工作宗旨是“文明、诚信、团结、求实、高效”, 多年来我中心积极强化社会服务职能,努力提高孤老残幼的生活质量,真正做到了“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中心于1999年在苏北地区首家通过了江苏省一 级社会福利院验收,2004年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连年被评为扬州市文明单位、综合治理安全文明先进单 位、扬州市卫生模范单位、扬州市绿化先进单位、园林式单位、民政系统先进单位等,2004年底,中心荣获全国及江苏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的光荣称 号、江苏省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在新形势下,福利中心确立了新的奋斗目标,“五化两创建”,及制度管理社会化、运行机制社会化、发展方向现代 化、文明服务标准化、环境建设园林化,争创国家二级社会福利院、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