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9日,我爱人在给孩子断奶1周后,右侧乳房出现了一疼痛小肿块,到秦皇岛海军医院(原名408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易引起癌症,并医嘱开放性切除30%。当时的手术不是在手术室做的,而是在408医院外科处置室做的。一共打了6支麻药,术前也没有任何人签字,医院说这是小手术,他们都不签字的。而通过这次恐怖治疗,我爱人至今血压仍在110——150之间,记忆混乱,并常有恶梦。因这种状况,目前我爱人还一直在吃药。 而更为可怕的是,在我爱人乳房切除30%手术的4天后,408医院才给出了迟到的病检报告——乳腺癌!并要求我爱人第二天进行全部切除手术!生死关头,我们找到了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和天津肿瘤研究所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家进行复诊,结果,他们都给出了只是乳汁堵塞乳管引起的炎症,吃药和热敷就可治疗的诊断! 这是何等的差异啊!生与死的差异啊! 事后我们找到海军408医院。该院的主任和大夫辩解,是不是癌要看2年后,2年后可能就是了。“两年以后”,“可能”,这是作为有着医师资格证的医生应该说的话吗?生命是无常的,怎么可以把未知的死亡“确诊”到那样宽泛的一个时间段里? 经我们调查后发现,当时给我妻子做手术的和做病理的大夫,都不是这个医院的,只是科室承包的!就我们这样的事故,大夫让找医院,医院让找大夫,他们互相拖诿,至今仍没有给我们任何结果。 而且,当初408医院为留住我们在它那里治疗,因为我妻子的医保卡不在,院方就建议用我的医保卡。既然医院让我们这样做,我们也以为没啥大问题,就听了院方的建议,诊断、结帐和乳腺癌的病检报告人名全部是我的名字。出了事后,我才知道,这纯粹是骗保行为,医院如此明目张胆地骗保,不知官方能不能彻查此事。 现在,我妻子当时的全部诊断、药费、住院、病检等原始单据都在我这儿。可是秦皇岛408医院和肇事大夫就是不管,我们该怎么办啊,怎么才能阻止408医院这种草菅人命行为的发生,讨回我们的正当权益呢?请朋友们指点迷津,给予我们帮助! 有朋友如要我的资料,欢迎和我联系。QQ:243261569 邮箱:<email>qhdhjyy@163.com</email> 请网友们帮帮我!谢谢,谢谢!

秦士因 发表于 2011-11-02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