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25日,从云南来深圳的打工仔杨增朝与女友因为急于回家看望生病的孩子,为了千元工资与老板发生纠纷,无奈下他选择了极端的方式——自焚,这次冲动造成了他全身90%面积烧伤。   事件引起了云南省政府的关注,不仅派出了调查组还捐款1万余元,事发的深圳龙岗平湖街道办也积极组织捐款。 但所捐款项杯水车薪,本着“先救人后交钱”原则的山厦医院因为在伤者身上花费了73万余元而资金周转不灵,医院400余员工发不出工资。当事人所在地和事发地的人民政府曾表示负责处理此事,但目前却未兑现。昨天,院方递交诉状,将云南省政府和深圳平湖街道办告上法庭。   云南《生活新报》对讨薪自焚一事进行报道后,云南省省长秦光荣11月28日作出批示:送省劳动保障厅张玉明同志:请从维护农民工权益角度加强与深圳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关注追踪此事的处理,并协调帮助解决杨增朝所面临的一些困难。   今年11月25日,23岁的杨增朝因讨薪不成而自焚。为杨增朝进行抢救的医院是深圳市山厦医院,根据入院诊断,病人全身90%面积烧伤,其中深度烧伤86%。   伤势“在国外可能都放弃治疗了”   杨增朝的主治医生、深圳山厦医院烧伤整形科主任张家龙说,当时病人全身只有头顶、裤带位置、脚心3个地方没有烧着。“在外国,这样的情况可能都放弃治疗了。”   张医生表示,杨增朝入院时处在休克期,之后还要经历感染期,再到康复期。而休克期和感染期都可能有生命危险。张医生说,即使能正常治疗也要3个月以上,多次分批做手术需要100万元以上治疗费用,而且治好后还可能有多种后遗症。   调查 行为过激权益并没受到侵害   11月30日,在调查完事件经过后,云南赴深圳调查组成员魏明说,问题出在杨增朝自己身上。“责任主要在(杨增朝)个人,是个人烧伤。”他表示,杨增朝的事情不是实质的维权,工***益没受到侵害,厂方只是说让杨的妻子干满一个月后帮忙把工资一起领走,而当时杨增朝也同意了的。   从人道主义考虑,云南调查组前天在医院给杨增朝女友刘小丽1万元钱,同时另一个调查组专程跑到杨增朝家里送去云南宣威市资助的2000元钱。随后,云南赴深圳调查组乘机离开深圳,向云南省领导作情况汇报。   现状 医院垫付73万元发不出工资   时隔32天后的今日,杨增朝仍然在深圳山厦医院处住院治疗,目前伤势已有好转,基本脱离生命危险。   而杨增朝所有治疗费用都是医院垫付,院方还安排了

4u4me 发表于 2008-01-03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