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医疗辐射安全事件并非偶发</b> 2013年09月13日15:55 <color=#0083bf>中国医药报</color> <a href=http://health.sina.com.cn/news/2013-09-13/1555105166.shtml#J_Comment_Wrap>我有话说</a>   很多大型医疗设备都具有一定的辐射副作用,而医院及医护人员防护意识不足,则可能把这个副作用放大。今年初,武汉协和医院妇产科的3位女医师先后被确诊为甲状腺癌。人们不禁要问:集中患癌是偶然吗? 时至今日,关于武汉协和医院“手术环境辐射致癌”的争论还没有一个确切的结论。实际上,仔细检索一下就会知道,医用辐射安全事故并非偶发,过去已经出现多起因医用放射源被盗、被弃、被捡拾而引发恶果的事件。遗憾的是,政府、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和社会公众至今仍然对医疗辐射安全重视不足。 <b>  防护意识,你有吗</b>   笔者在美国期间曾陪家人到医院看病。在拍X线片时,陪护者一律被隔离在有辐射的房间之外,安置和陪护受检者则完全是工作人员的职责,不需要其他人介入。在拍片曝光前,工作人员会用铅防护器材遮挡或包裹好受检者除受检部位以外的重要和敏感器官(如甲状腺、乳腺、生殖腺、颅脑和眼睛等)。   回国后,笔者到某医院拍牙科X线片,射线出口就在下颌骨外侧,离甲状腺很近。曝光前,笔者要求戴一个铅围脖进行防护,工作人员却笑着说,“那东西不知道扔哪儿去了”——真是令人无语。   笔者接触过一位产下畸形儿的母亲,孩子不到一周岁就夭折了。医生在分析原因时发现,这位女士在怀孕初期数次陪母亲作放射检查,在检查时她就站在机器边上,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医务人员竟然没有提醒和保护她。 <b>  风险增大,谁之过</b>   核医学科是医院涉及医疗辐射安全的重要部门。按规定,这里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各有出入口和通道,陪护人员严禁进入,凡接受放射性核素示踪剂注射的受检者在规定时间内不得离开隔离房间。当达到规定滞留时间后,受检者必须到专用卫生间排尿、排便才可以离去(含有放射性核素的排泄物会经专用管道集中到安全的地方被无害化处理)。这一系列安全规程可以保证放射性核素的辐射风险被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公众安全。   然而,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屡见不鲜。笔者在一所大医院的核医学科看到,陪护人员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就进入受检者隔离房

开心果60 发表于 2014-05-08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