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为医师规范化培训“点穴”支招</b> 健康报 <color=#888888>2014-02-17</color> <color=#3e3e3e></color> 2月13日,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工作正式启动。此前,各地已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培训制度。在当日举行的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工作会议上,上海等6个地区的代表点出了这项工作的几个关键所在,与大家分享了他们的探索与实践经验。 政府层面高位推动 上海市自2010年起率先在全国探索实施与国际接轨、全市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3年多来,已有8373名住院医师进入基地培训,2460人完成培训顺利就业。应届医学毕业生以行业人身份,在培训基地医院接受3年规范化培训后再就业,是“上海模式”的最大特点。这一全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成功推行,与上海市强有力的政府主导密不可分。 “在制度建设中,上海市依托医改平台组织协调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法制、教育、卫生等政府部门共同参与制度设计。”上海市副市长翁铁慧表示,为加强组织管理,上海市还专门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在政府层面建立广泛的部门合作机制。 千里之外的新疆,于2012年12月正式启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尽管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所限,工作起步较晚,但借助政府层面的高位推动,工作步伐明显加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深化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大举措,纳入自治区人才推动工程给予高位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李新华说,目前,该自治区已认定23家培训基地,其中全科基地16家,首批290名学员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新疆还借助援疆省(市)的外援优势,与上海市开展了全方位合作,加快提升培训质量。 配套政策支撑不可或缺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开展牵一发而动全身,要让医学毕业生能安心培训,提高基地开展培训工作的积极性,离不开人事待遇、财政投入、学位衔接、职称晋升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支撑。 翁铁慧介绍,在财政投入上,上海市规定,政府承担培训设施购置、培训对象基本工资等费用;培训医院承担培训对象绩效工资;用人单位录用完成培训的住院医师后,按培训成本出资补偿。在人事管理上,上海市建立了适应行业人特点的人事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