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清远市人民医师员工,我4月22号,向医院提出辞职,因为医院待遇一再下滑,许多正式职工外走, 出现了医生紧缺.所以 医院领导说我能不能做到6月底再走,怕单位在走时为难我,我就和新单位商量,决定做到6月底,可是现在再去找他们,说是新的毕业生没来,又要求我8月份再走,可是新单位要求我7月份必需报到,否者按照自动放弃处理。现在单位又以扣押档案、不给开具相关证明向要挟。向领导去理论,他们一再推脱责任,医务科让我找人事科,人事科让我找科主任,科主任让我找医务可,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该找谁解决问题了,请问我要是自动离职的话可以吗?我们医院辞职扣发工资和奖金是一定的了。只要他放我走,我都无所谓。

王建霞 发表于 2011-06-18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