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录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用,录用依照下列原则:(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考试考核成绩申请由哪一家医院录用。(2)①原则上医技对口专业优先录用;②临床特殊专业(如中医、口腔等)实行单独录用,但均占所招人员数额;③对只申报一家医院,未被该院录用,且成绩较为优秀者,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可被另一家医院录用。④临床医疗专业本科生因成绩稍差未被录用时,经本人同意,可调剂为医技专业;⑤<i><color=red>相同分数下,优先录用兖州籍人员、高学历者、有执业资格的人员。</color></i>(3)录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提交两院党委会和院委会研究确定,并张榜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正式录用。 有点地方保护主义色彩

xdz928 发表于 2009-08-27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