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网站出现的关于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5名医护人员被砍伤事件,在没有明确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各大媒体给出种种说法,什么医患纠纷啊,欠费停药啊!都不是事实,致使许多人认为砍的好。   事实情况如下:彩某某 男 42岁 身高一米八几 安徽阜阳人 因肾结石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未能将结石全部处理,经人介绍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泌尿外科某主任好,于是前来就医,某主任接收此病人,安排手术,做了术前常规检查;在签手术同意书时,医生按惯例告知病人手术中会出现的各种特殊情况,例如结石有可能取不尽。可能出现的情况,这是再正常不过的过程,彩某某便拒绝了手术,随之出院;   几天后,彩某某便前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滋事,被一附院赶出,当时身上并没有刀,在未果情况下,来到了二附院,并带上了菜刀,想来砍当日给他做皮试及灌肠的护士,因为做皮试灌肠疼(任何人做皮试灌肠都疼啊!),结果没有找到,便砍护士长,当时护士长在与主班对医嘱,彩某某进入护士站一把抓住护士长的背部将其按在桌子上,用菜刀砍向护士长的颈部,连砍两刀。护士长立刻倒在血泊中,并发 出呼吸机的响声,那是她的气管被砍断了啊!手段极其凶残,刀刀致命,可怜的护士长脖子就剩一点就被砍断,鲜血不停喷出!此时护士站叫声不断,彩某某又将目标转向另一个护士,一个怀孕六个多月的孕妇,就在这个时刻,一名轮转男护从跑了出来大喊一声,吸引了彩某某的注意,但刀还是落在了以怀孕护士刘某某的右颈部,幸运的是由于注意力转移,这一刀没有给刘某某造成致命伤害,如果再深一点点刘某某及腹中胎儿就。。。;彩某某杀红了眼,见到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就砍,当冲的一面年轻女护士面前时,小姑娘 已经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黄某某推开了这名女护士,自己臂部及背部被砍伤,四伤里黄某某是伤的最重的一个!这时医生拿着凳子出来想打掉彩某某的刀,但是彩某某一米八几的个子,身材魁梧,医生的凳子没能砸掉凶手的刀,自己的手臂被砍了一刀。这个时候医护人员都有了警觉,之后只有一人受了轻伤,彩某某直至看到某主任时说主任是好人,不杀他才将手中的刀丢掉,有一病人家属是武警,上前称自己是**要求彩某某不要行凶,彩某某还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就在这个时候科室人员开始救治受伤人员及报警,在这段时间里没有病人家属上前制止彩某某行凶,也没有人报警,那么多的人,走道里都住满了病人,没有人敢出来;医生要将受伤人员送下楼抢救,彩某某竟然站在电梯口不让,直至大批保安

zykyyh 发表于 2012-11-16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