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两天前与卫生部北京医院签约,当时除了工作合同外,还有一份人事代理协议。人事处的老师说待遇与正式职工一样,只是将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每年交一些管理费用。我是属于外地进京,对北京医院的做法不是很清楚,我自己也没有工作经验,请大家帮忙,这样签约后我是北京医院的正是编制的职工吗?面试后我曾经问过人事处,他们说我签约后是正式职工。这样签约会不会出现以后我的待遇和其他人不一样?我这样到底是正式职工还是合同工??北京的其他医院也是这样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吗?请知情者指教。

nowhereman 发表于 2005-05-28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