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去年参加广东省惠州市人民医院公招,招聘当时医院承诺给于硕士研究生安排周转房一套。报道后签了五年劳动合同,因合同是打印版本,并无详细住房条款,本人没有经验,也未提出补充写明住房问题。后来院方才告知现在医院住房紧张,根本没有房子可给,说让我等几天,有人退房时再调整。不想这一等就等了大半年,其间我多次催要均无结果,每次都是说有了就给我,但实际上有退房的也都分给了别人。内部人说院方只是在欺骗人。本人无奈,用人单位不讲诚信,所签合同又不明确该怎么办?望高人指点!谢谢!

wallaceyhc 发表于 2007-01-10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