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传染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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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传染病医院建院于1952年,座落于明山区地工路,是我市唯一的法定传染病治疗机构,是全国、东三省传染病治疗协作网成员单位,是首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收治和服务范围含盖全市县区、本钢、原矿务局等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及全体市民。医院占地面积近2万平方米,建筑向积10500余平方米,布局合理,环境优雅,适合调养。现有床位350张,设备资产1000余万元,连续多年被评为省文明单位、市五一劳动表彰先进单位、市花园式单位、市医保工作先进单位。医院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其中有主任医师4人,副主任医师8人,中级以上卫生技术人员60余人,市自然学科带头人3人。医院配置合理,科系比较齐全。目前除辖有肝病治疗中心、本溪市性病防治所,还设有肝病、其它传染病、呼吸道疾病、高等级病房等6个病区。医院主要设备有全市唯一的三维动态(四维)彩超、进口罗氏荧光PCR基因扩增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细胞计数仪。酶标洗板检测仪、远程会诊系统、腹水超滤环注系统等近千万元的先进专业医疗仪器和设备。持之以恒的创建学习型医院,开办院内教育学校。每年派人到上海、北京进行中长期学习,实现技术创新,竭力使治疗水准同国内外先进方案接轨。目前;在重症肝炎治疗、危重型肾综合证出血热及其它传染病的诊治水平上达省内先进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目前列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疾病共有36种,除结核和麻风有专门机构收治外,其余34种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均由我院收治,如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流行性出血热、麻疹、水痘、乙脑、流脑、霍乱、流腮、感染性腹泻、性传播疾病等。因传染病是由病原微生物引起的,在一定条件下在公众间传播的疾病,其治疗和转归涉及到公共健康利益,存在着正外部效应和负外部效应,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科学对待,依法选择就医渠道,从而保障和维护全市人民的健康水平,为本溪老工业基地改造提供好的人文环境和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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